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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乡县司法局: 民法典进乡村 “典”亮美好生活
责任编辑:FZSD  来源: 法制山东网   发布时间:2023-05-22

核心提示: “这个民法典里面规定的都很好,俺种瓜跟人家签合同,我都是从这民法典里面看的法条,再问问咱的法律顾问,对比着合同上面的内容,看看有哪些是不合理的地方,然后修改合同,避免以后出现什么问题”家住金乡县胡集镇的马大爷跟普法志愿者说道。

        “这个民法典里面规定的都很好,俺种瓜跟人家签合同,我都是从这民法典里面看的法条,再问问咱的法律顾问,对比着合同上面的内容,看看有哪些是不合理的地方,然后修改合同,避免以后出现什么问题”家住金乡县胡集镇的马大爷跟普法志愿者说道。
       为推进“民法典宣传月”活动深入开展,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。近日,金乡县司法局普法志愿者在胡集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活动。
活动现场,普法志愿者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页、民法典书籍、现场咨询等方式,围绕甜瓜、大蒜等农作物买卖中的热点问题,为群众深入浅出的讲解民法典重要法条、典型案例,使群众在交易中提高法治意识,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。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共200余份,提供咨询10余人次。
        近年来,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、普法宣讲团成员、普法志愿者等专业人才,在辖区各村(社区)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,并构建“一村居一法律顾问”网格化基层治理服务模式,让群众不出村便可享受法律咨询、法律援助、法律服务,让民法典“落户”辖区各村(社区),把服务送到群众心中。(
高原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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