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邹城坚持“四强化”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
责任编辑:FZSD 来源: 法制山东网 发布时间:2023-02-27
核心提示:
近年来,邹城市不断完善治理体系,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,邹城市委政法委、市法学会采取一线工作法,将法学会机关建设主动融入全市社会治理重点工作,坚持同部署、同谋划,实施“四强化”措施夯实基层基础,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。
近年来,邹城市不断完善治理体系,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,邹城市委政法委、市法学会采取一线工作法,将法学会机关建设主动融入全市社会治理重点工作,坚持同部署、同谋划,实施“四强化”措施夯实基层基础,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。
一是强化阵地建设。全市16个镇街全部高标准建成法学会工作站,成立工作站领导小组,明确人员分工、工作制度及工作纪律,统筹司法所、公共法律援助中心、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资源力量,实施“六位一体”综合建设,设置“一站式”服务大厅,依据各部门职责规范设置咨询窗口,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各类信访、矛盾调解、法律咨询等问题,切实优化基层政法资源配置,有效提升基层政府服务群众的能力。
二是强化人才储备。在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系统建立邹城市会员队伍动态分级管理机制,重点发展科研单位、法律实务部门、企业法务部门会员416名,成立邹城市政法智库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,积极探索各类人才的成长规律,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。将各镇街党委副书记、综治中心主任、司法所所长、执业律师等纳入市法学会理事会成员,进一步提升法治供给服务水平,夯实人才基础,形成纵向到边、横向到底、全面覆盖的基层法律人才组织网络。在推进村(社区)合法性审查工作时创新组建由1969名“法治带头人”和“法律明白人”组成的审查队伍,充分发挥其“思想库”、“智囊团”作用,让依法治镇、依法治村理念深入人心,进一步提升村级事务科学化管理水平,提升乡村治理效能。
三是强化人员培训。聘请镇党委副书记、政法委员、社会治理中心专职人员等,通过现场讲解、解疑答惑的形式,从常态化扫黑除恶、铲毒禁毒、“一站式”矛盾纠纷化解、反邪教宣传等方面对全市网格员进行培训,全面提高了农村综治、司法调解、信访等工作水平,让基层网格在平安建设、社会稳定、文明创建等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,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水平,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四是强化工作宣传。联合市司法局成立“安润邹城”普法志愿服务队,适逢重要节点巡回开展法治宣传、法律咨询、专题讲座等志愿普法活动,年均开展各类志愿法治宣传活动150余场次,直接受益群众20万余人。从各镇街、市直各部门挑选72名优秀法治宣传人员,组建市法治人才专家库,建档立案,配合宪法、民法典宣讲团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团,定期深入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村(社区),开展以案释法、法治宣讲,将法律知识和道德文明传播进千家万户,营造了浓厚的基层法治氛围。(肖冉)